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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03/15教會慶死不慶生


當我們無論在紀念伯多祿、保祿的日子時,或是在慶祝小德蘭、瑪爾大主保的時候,這些日子都是他們的死日;如果與主耶穌的慶祝有所撞期,那就會選擇聖人的遺骨遷移日,作為他的紀念日。我以為教會之所以這樣訂日子,首先是:人生來就有原罪,因此有什麼好慶生的呢?另一方面則是積極的信仰表達,死亡是進入永生的門檻,因此在洋人印制紀念亡者像時,一行記載著出生的年月日,另一行則印著
born in eternal life(生於永生的年月日)來代替死日;所以如果在外國參加殯葬彌撒時,會發現主禮神父穿的是白色的祭衣,所要表達的不應該以為亡者已升天國,而是祝福亡者期待來日的復活。


事實上教會慶典上有三位慶生的,首先是我們的救世主耶穌基督,祂必然沒有原罪;其次是聖母瑪利亞,由於耶穌的原故,提前將救贖特恩賜給她;第三位也是最後一位,慶生的是聖若翰;他是在聖母訪問表姊依撒伯爾,就在問候聲中,若翰在胎中歡喜跳躍;在教會傳統解釋為:這時耶穌經過母親的問候聲,進入姨媽的耳朵,赦了若翰的原罪;因此若翰出生時也是無原罪的;講明白一點,就是若翰半歲前有原罪,而聖母是始胎無染原罪。


因此之故,神職人員傳統上都不過生日,經常過的是主保日,當了神父之後或許就改為慶祝進鐸紀念日了;但是一般教友,比較沒有那麼神聖高超的神修,生日嘛!登陸地球的日子,當然該高興慶祝啦!雖然現代有些知識高些的人,認為這是母難日,是母親受苦的日子,因此不該高興;我們不能否認母親生子女那刻,所承受的是幾近撕裂的痛;但是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看,當母親知道新生命平安誕生那刻,卻是圓滿的喜樂,以致於忘了剛才的劇痛。


所以身為子女者,只要保持生命活的有意義、有價值、有朝氣,那麼在生日那天,親朋好友共聚一處,特別邀請母親臨在同歡,這種時刻,母親不但不會記起生時之痛,卻只覺生命的喜悅;相反的,萬一身為子女的,胡作非為、醉生夢死,這為母親來說,傷心之刺遠遠超過生身之痛。


因此我以為:無論是我的生日、我的主保日、我的進鐸紀念日、或者還有什麼值得慶祝的日子,大家都可以歡喜慶賀,當然我比較會鼓勵先參加一台彌撒,感謝天主的種種恩情,豐富了靈性生命之後,附加物質的饗宴,實在是人生一大樂事;將來的死日來到,也可以比照
born in eternal life來慶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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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是林吉雄神父的70大壽,我接受邀請10時到大溪會院,參加2小時的避靜,聽道理、默想、念聖母七喜經、午間經,中午三民的巴神父,羅、白兩位修女與義工顏淑女,並大溪司廚一行9人,到石門水庫前的菓園餐廳,享用10斤的活魚6吃,並其它豐盛菜色,最後由淑女客氣的買單,非常的謝謝她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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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黃敏正神父到桃園聖三堂主持週六的避靜,他現在是講避靜的名人,上個月想找個時間前往拜訪,結果都排滿檔期,到各地講避靜,下週又要到花蓮為教區使徒主講避靜,而且他都是自己開車前往,真是年壯有為;他實在是台灣方濟會多才多藝的達人,只是我怎麼有一點感覺:好像方濟會內人才濟濟,不需要他的服務一樣;我傍晚有幸被邀請與黃敏正神父共聚晚餐。




更多照片請前往相簿欣賞,網址:http://www.wretch.cc/album/album.php?id=frhuangct&book=17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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